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现就2022年度蕉岭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具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因上级计划规划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出台等原因,预期在本年度内不能完成,不符合以上五点条件,因此未制定重大行政决策。
蕉岭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30日
2022年度蕉岭县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