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2016-11-8 10:39:05 |
名 称:关于在蕉城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
文 号:蕉府通〔2016〕2号 | 主 题 词: |
蕉府通〔2016〕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和布局是否达到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县政府定于2016年11月25日在蕉城城区实施2016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现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时40分至9时55分。
二、届时将启动城区现有固定警报器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县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和影视频道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步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这次防空警报试鸣,不进行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五、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15分钟。
特此通告
蕉岭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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