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梅市府〔2025〕1号)要求,我局对由我局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提请对《关于印发蕉岭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蕉府〔2024〕15号)予以废止,并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已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蕉岭县科工商务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