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 | 梅州市固特科技园(蕉岭县蕉城镇湖谷村)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固特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梅州市固特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20万套变压器、超声波清洗机生产项目于2010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蕉环审[2010]24号),2014年5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蕉环验〔2014〕14号)。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条年产1000万片电子陶瓷生产线以及一条年产1000万个电解清洗机缸体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废气:电子陶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 尘器处理,隧道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解清洗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配套硫酸雾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以及《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2、噪声: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废水:电子陶瓷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电解清洗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4、固体废物:电解清洗设备生产加工过程废液(渣)及化学原料使用后的废原料包装罐、处理电解清洗设备废水中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必须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室,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包装废料、残次品外卖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 5、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池、配置应急物资等。 |